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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n幻想地盘——großartig

May 11

婚礼扑面来

最近收到了N多个红色炸弹,一阵天翻地覆。不过内心还是很开心。
结婚前看到婚车无非好奇里面的新娘,婚后发现无论看到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人结婚自己都会莫名地高兴,就像是自己的事一样。有时真觉得自己的脑子是不是出了问题,还是很留恋婚礼的美好呢。
五一参加了同学黄女人的婚礼,新郎显然太过紧张,几乎连话都说不利索,不过正因如此,可见是个十足的老实人,黄'S的运气不错哦,当天你是在光彩照人呢
五九参加的是国母的婚礼,哈,银色的眼影让我认不出你,不过你很上照,也很上妆,美女一个。两个冷幽默的人在一起,以后一定不会寂寞的。还有关于那个绰号,我们一致觉得“饼"比“袋鼠”有意思呢。新郎很会说话,貌似表现欲望也不小呢
真是莫名地,参加一次婚礼就感动一次呢
我们大学6楼,接下来要WEDDING的可能是娟娟吧,听说明年3月的酒水都已经预定好了,恭喜先
不久我还要去参加大概3-4个婚礼吧,赶今年结婚的人真多呀
March 03

2月大总结:我的蜜月

我的蜜月在菲律宾渡过。其实我并不是很想去那里,但是没有办法呀,澳新回来之后来不及签证,马尔代夫又实在太贵,所以只好去菲律宾这个国家的两个岛——CEBU&BOHOL.也许大家要问国内干吗不游,呵呵,LG的护照就是为了旅游办的,难道不用么?
菲律宾果然是很穷的国家,本来以为物价便宜,但事实相反,比上海还贵。所以总结出了穷国家与富国家的区别,越富人均收入越高物价越便宜,反之亦然。想想偶在澳洲新西兰血拼的样子,在菲律宾简直要哭,一罐可乐要3.5元RMB!本人在机场买了罐,30元,OH GOD,一滴一滴喝,绝对不敢浪费。
LG本来想去国外尝尝麦当劳的辣鸡翅,谁知道菲律宾是没有的,反而有肯德基里的鸡块。不过菲律宾的鸡块更好吃,味道都进到里面了,SUPER美味。
在那里最值得纪念的就是和眼镜猴的合影了。照片我已经放在相册了。呵呵。全世界最小的猴子,才两个猕猴桃大,超KAWAII。不过它们视力不好,所以拍照不可以用闪光灯。因为已经不好了,如果再闪,很容易瞎的。这个猴子是国宝,规定不可以随便摸的。很多有人摸都被劝阻,不过我还是趁人不备掐了它下,软软的,不敢用力,怕掐死它。在澳洲如果弄伤考啦要赔4W澳币,在菲律宾,不晓得抓疼眼镜猴要赔几钱呢?很想带个回中国玩玩,哈哈。这猴子挺痴情的,一辈子才一个伴侣,虽然难看点又懒惰,但也有可贵的爱情呢。
在CEBU买了导游推荐的椰子油,被他说得神乎其神,就买了试试,说什么是椰子的第一次炸出的油(类似牛初乳与牛奶的区别)可以防冻疮、治烫伤、当防晒用,但没想到冰点极高,回到上海居然变成固体,HOHO,不是说防冻疮么,难道每个冬天用的时候还要用开心化它?香蕉干和芒果干味道一般,不过LG喜欢,买了送人也不错。回来后全散了,不少人都说好吃。
最后,在回来之前去CASINO试试了运气,结果证明好运都在澳洲用完。
总之,不提倡各位MM结婚去那里,有啥意思?
March 02

2月大总结:我的婚礼

整个2月份,最引人注目也最值得纪念的,当然要属我的婚礼.
 
结婚这件事,后来我总结下来,是痛并快乐的典范.
 
能在2月14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当新娘,我感到很高兴,感谢日历的帮忙和天气的支持,更感谢所有放弃情人节活动来参加我婚礼的亲朋好友.祝愿已婚的幸福,未婚有主的甜蜜,未婚没主的早日找到生命中的MR/MISS RIGHT.特别是偶的伴娘妮子,我知道你承受了很重的“压力”,所以在SPACE里衷心谢谢你,你不要老是用遗憾的口气说话,你还年轻呢,况且很多事都是宁缺毋滥的,有看到后花园中的一片“绿草”么?
 
转过话题,说说结婚那天。
事实上,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家楼下鞭炮响起的那刻,甚至于,有想哭的冲动。“就这么嫁掉了。”内心的情感是丰富的,仿佛获得了一种自由,又失去了另一种自由。不过,很开心有一天让自己成为众人的主角,换上漂亮的婚纱,把自己变成另一个样子。好想每天都是婚礼,虽然累,但值得。
婚礼的地点是泰蓝星,我和LG一起选的地方,其实是我做的主,他不过附和而已。泰式风格挺别致,但地点不好找,辛苦各位没有方便的轨道交通乘。泰蓝星不是什么高档的地方,至少我觉得高度不够,光线好像也有点问题,所以我的目标是让大家吃好。如果到了这个等级的地方还在吃上亏欠大家就是我的不是了。好在,事后听到大家说东西还不错,心满意足。我记得我只吃了一块龙虾,其实更看中的是碗里的两个扇贝,但可惜没有时间。仪式举行得还算顺利吧,但是司仪不是很让我满意。原来见面的事后就觉得他不很理想,但心想人家赚钱也不容易,我拒绝他的话万一伤了人家自尊怎么办呀,于是便定了他。反正他的主持我没怎么看,眼不见为净。
 
说说我的主题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就是“LOVE兔”,谐音“LOVE TWO",寓意很明显吧。本来我的礼物打算全部是兔子,但买不到那么多种类,于是作罢,兔子只占了一半的部分。我的捧花很漂亮吧,加佳一眼就看出了它可爱的地方。对了,说到礼物,姐妹们谁中了呀,听说是阿猫,不晓得中了啥DD.总之,今年中奖有好运。
 
离开太蓝星的时候是晚上9点半,两只脚这个时候才觉得疼,于是一拐一拐滴走到宾馆,然后花了很久洗头洗脸,真是折腾。。。
 
眼睛再次睁开时,我人生的新篇章被翻开,忽然,怀念恋爱中的单身日子。。。。(TO BE CONTINUED)
 
February 24

2月大总结:我的旅游

恍然间,2月即将过去,在这个苦恼的只有28天的短命月份里,我想我过的还是很充实的。
 
首先,1月31日的时候踏上了去澳洲新西兰的旅游之路,这个旅游本来我不应该参加的,因为归程是2月11日,而我14日就要大婚。不过后来想想机会难得,不去没有好处只有坏处,搞不好还要天天上班,与其没事找事,不如就一起去了。于是乎,飞了11个小时,终于第一次来到南半球。澳洲给我的印象最好的是干净、物价低,以及没有蚊子。最后一个是最重要的,在没有蚊子的国度里,你永远不可能打着别人流自己的血,也不会三更半夜被无可忍受的痒痒弄醒,开心的澳洲人,或许连蚊帐是什么都不知道。哎,回头在家里也种棵樟树。悉尼我们住在PARAMATA,或许我拼错了地名,不过算了,懒得查字典。那个地方据导游说是徐家汇,但实际是松江的徐家汇,离南京路还远着呢,害的办公室里想去赌场的同事哇哇叫。不过他们最终还是不依不挠地找到了CASINO,其间打的的单程费是60澳元,比较合理。但是一个不巧遇到了中东司机,被坑了10块,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各位JM,无论在哪里,都要提防大胡子。澳洲的大商店关门早,所以除了发薪日每周4,其他日子5-6点就关门了,我觉得他们是没有夜生活的,所以不是很喜欢。宾馆的电视通常不装卫星频道,所以只有5个台,没劲。布里斯班和黄金海岸给我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很大的浪,很壮观。悉尼的海是海天一色,但黄金海岸的海却是海天分明,气势十足,有人在冲浪,胆子够大的。我在黄金海岸那里的梦幻乐园玩了次,印象最深的是抱了考拉,摸了袋鼠,拍了很多珍贵的照片。(以后会把照片放在网上的。),墨尔本我也去了赌场,是南半球最大的,当然要去下。中了个450倍的奖,可惜投注只有5分,所以最后只得了9元,呵呵,但还是好运气的。我还去了最大的甜品店,哇塞,里面有上百种甜品,不过太甜太腻,害我一直喝水冲淡甜味。新西兰么看了奇异鸟,但光线不足,感觉是只小母鸡,因为没看到嘴,大家都怀疑是草鸡,呵呵,很汗的猜想。去了毛利村,随便看了看,新西兰的特色是警察只有9000个,哎。
 
January 05

《闪电狗》

以下全部是个人感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闪电狗》是很棒的老少皆宜的电影,虽然3D科技已经不是首创,但卡通的设计与贴近生活的幽默语言确实让我不得不对制作者翘大拇指。

故事从一只被好莱坞“蒙骗着”塑造成明星的小狗BOLT讲起。它为了保护主人PENNY,时刻保持警惕,甚至以为自己真的具有超能力,可以通过瞪眼而把一把手枪融化。它每次在战胜邪恶势力后都会与主人拍照留念,照片已贴满墙壁。直至观众厌倦这种英雄般的大团圆结局,制片方开始不得不根据赞助人的要求而改编剧本,在一次拍摄中故意将PENNY“绑架”,并把BOLT关进了笼子。那时,BOLT还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普通的狗,而它亦不知道PENNY其实毫发无伤。可怜的狗狗想尽办法逃了出去,却在现实的大街上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施展能力,也无法找到主人。在一群古怪鸽子的误导下,它抓住了以收鸽子保护费为生的野猫咪咪,并开始了寻找PENNY之旅。旅途是辛苦的征程,也是令假象破灭的武器。虽然后加入旅途队伍的仓鼠阿诺毫无保留滴将BOLT视为心中的英雄,可BOLT还是长大了。它知道自己只是一只普通的狗狗,它没有超能力,但它依旧对主人忠诚。因而,最后,BOLT拯救了在大火中几乎丧命的PENNY,利用的正是它的绝技“霹雳吼”。BOLT,当之无愧滴成为了现实中真正的英雄。

影片的故事是正面而感人的,也有教育意义,所以极力推荐,其中有博人眼泪的场景,但更多的是贴近生活的风趣幽默。制片方把动物的形象塑造得惟妙惟肖,在唤起人们童真的情况下把故事利用高科技完整滴呈现,不失为好莱坞的又一经典。

JJMMGGDD甚至是BBMM,有空一定要去看看哦,为BOLT,还有我们心中那个潜在的“英雄”,加油,鼓劲。

无奈

现实是一个很无奈的话题,人心一贯是很深奥的黑洞。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思维并不由自己控制,甚至于有人说:我并不了解我自己。有几多人可以真正正确滴回答自己:究竟我要什么?而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一直信封老子说的“人之初,性本恶。”是真情与教育退恶扬善,才让人得以教化,因此,若有不足者便会不幸滴成为社会的垃圾。
 
January 04

海妖

   

一句序言

这个故事,其实很简单。

 

表象

我叫希远,不久前移居到了一个叫热那的海边渔村。我们的渔村本来很太平,但突然有一天,海里出现了一种可怕的吃人生物,它们的到来破坏了村子的安宁,让人们终日忧心惶惶。据偶然见过它们的村民说,除了一条长长的蓝色尾巴和尖锐的指甲,这种生物其实很像人,只是,它们似乎还会一些妖法。我们不知道它们到底叫什么,只因它们携带着不祥由海而来,因此便称之为海妖。

自海妖出现那日起,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一批出海捕鱼的村民会“有去无回”,而几天之后,海面上就会漂浮起一堆堆的白骨。有人因为害怕海妖而搬离了渔村,但大多数人还是宁愿冒着被吃掉的危险留了下来,毕竟他们世世代代都居住在那里,早已落了地,生了根。

我有两个很好的朋友,他们虽然年轻,但捕鱼技术却是一流。可自从海妖开始作怪,他们便被“剥夺”了随大人出海的机会,因为他们还年轻,长辈们不希望他们出事。然而,我和朋友们可不是胆小怕事之徒。为了有朝一日能找海妖报仇,偷偷地,我们开始了习武,而且一日比一日的进步大。终于有一天,我开口对同伴们说:“我觉得我们报仇的时候到了!”“是的,我们不能再等了,”阿炎附和我:“虽然我们的功夫还不算高,但只要同心协力,一定能打败海妖!”

信誓旦旦地,我们瞒着家长们划着一艘大船踏上了杀妖之路。

可是,一直驾船至海中央,我们也没有发现任何海妖的踪迹。豆子回头向后望,渔村早就没了影子。正当大家无奈地准备返航时,天突然变了颜色。没错,是突然变了,由蔚蓝变成了乌黑!紧接着,我们听见了一阵恐怖的声音,就像是有一个人在阴险地笑着,让人不由浑身发毛。“快点往回划!”阿炎见势不妙,立刻大声命令道。可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迎面便打来了一个足有十五米高的巨浪!难道,我们就要丧命于此吗?就在此时,只听“咚”地一声,天的颜色居然又变了回来,原来,我们刚才所见的不过全是幻觉!

“看!”随着豆子的一声怪叫,我看见他向海里抛入了一张大网。顺着网落下的方向,我清晰地看见,它套住了一只长着蓝色尾巴的海妖!被网缠住,海妖开始奋力挣扎,但还是被我们三下五除二地给拖上了船。

我们终于看到了海妖的全貌。它,不,可能我需要用“她”这个字,因为她长得和人实在是太相像了!她有美丽的眼睛,高挺的鼻子,油亮的头发……如果不是同时拥有鱼类的下半身,我们简直不能相信她就是害得我们如此凄惨的海妖!

被我们抓住,海妖看上去似乎害怕极了,她扭动着身体向船边靠,眼里充满着恐惧。

我冲上前,一把抓住她,激动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海妖惊恐地盯着我,她好像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可一会后,她的眼神却突然发生了变化,从原本的恐惧转化为了愤怒,仿佛要把我生吞下去一般。蓦地,她扑向我,狠狠地掐住了我的脖子。我可以感觉到,她的指甲慢慢扎入了我的皮肉。但,她很快就倒下了。原来,阿炎用刀从背后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的血瞬间流满了我的全身,那竟然是一种绿色的血液。我推开她,迅速用布包住脖子。还好,我没流多少血。

“你怎么样,我给你看看?”豆子问我。

我摇摇头,指着海妖,反问他:“我没事,她死了吗?”

“是的。”阿炎回答。

“那我们把她的尸体带回去吧。”我提议道。

可出乎我们意料的是,海妖并没有死。她等我们把她身上的网拿走后,突然一跃而起纵身跳入了大海,她的血液把海水全染成了绿色。

“我们快回去吧,刚才那海妖的妖法我们已经见识过了,如果她等会带来更多的海妖,我们想跑恐怕都来不及了。”我见海妖逃走,立刻说。

“有道理,”豆子点头表赞同。然后,他笑着向我和阿炎竖起了大拇指,道:“其实我们今天有收获,至少我们让海妖知道人类也不是好惹的!”

后来,我们平安地回到了渔村,至于那被刺中要害而逃走的海妖,我想,应该已经死了吧。

 

真相

我叫希远,三年前我离开了一个名叫斯洛的渔村,来到了另一个叫热那的渔村。因为,原先的村子里已经没有有吸引力的“食物”了。热那原本很太平,但我的到来给他们带去了不幸。不过这不是我的错,谁让老天安排人来作为我们海族的食物?谁让他们傻得偏要靠捕鱼为生?顺便说一句,虽然我利用幻觉术和我的同类一起吃了很多人,人类恨我们理所当然,但他们居然管我们叫海妖!这个名字多难听,我非常不喜欢。

其实,我们“海族人”并不像那些居民想像的那样,以一条长长的蓝色尾巴和尖锐的指甲为特征。那种模样的同伴只是一种尚未进化好的种群,像我这样的,就是可以随便变化身形的另一种。由于我有这样的“先天优势”,因此,我的任务就是负责寻找食物,然后捕捉食物,就像村民捕鱼一样。

在渔村里,我认识了阿炎和豆子。本来以为我们可以愉快地相处一阵,可没想到,他们竟练起了功夫想杀我们,更荒谬的是,还把我一起拉入了他们的行列。我曾经以为这些小孩子干不成什么大事,但后来渐渐发现,我的想法错了,因为他们的功夫越练越好,莫名地让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恐慌。不行,我要先下手为强!于是,我对他们说:“我觉得我们报仇的时候到了!”

当船划至海中央的时候,我得意地暗自偷笑。在这里,人类是多么的渺小啊,我只要稍微用点幻觉术,他们俩就将变成我的美餐。可没想到,就在我使用法术的时候,小美出现了!没错,她就是长着尾巴的海族人。她运用法术阻止了我,动作快得我根本无暇反应,要不是豆子机灵用网逮住了她,我想我至今都不会知道那时到底是谁暗中与我作对。其实,老天帮我的还不止这个,因为如果被抓住的不是小美,那么有心帮助阿炎他们的那个海族人一定会把我的身份揭穿,可偏偏小美是个哑巴,她是不能靠“说”来揭穿我的。但无论如何,被自己的同类出卖到底让我大受刺激,于是,在阿炎与豆子行动之前,我率先问她道:“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现在你应该可以明白了吧,我是在问她为什么要出卖我,而在当时阿炎和豆子的眼里,我却更像是在问她为什么她那么漂亮,却要杀害村民。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小美不能说话,但我们海族人还有一种沟通方式,简单点说,就像是电波。因而,事实上小美与我是能够沟通的。

小美一直以来都很敬畏我,所以她求我原谅她,并希望我不要再伤害村民了。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可不吃他们,我们该怎么活?毫无疑问,我当即拒绝了她。可谁能料到,她居然愤怒地扑过来想要杀了我!不,应该说她并没有能力杀我,她只是想让我流血,流出与她一模一样的绿色鲜血来拆穿我!但世事难料啊,阿炎的一刀粉碎了她的计划,她流出的血液恰好吸引走了他们的视线,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处理我流出的血。好在,我的血并没有流出多少,就算很多,我也是不会要豆子帮忙的。

而后,我从阿炎的口中证实了小美已经死亡。但我想,虽然她已经死了,可她终究还是我的同类,我怎么可以让见过她的人活着回去呢?只要海族人的血没有融入大海,我的幻觉术就仍然有效。不过,结果是我最终没有能再次运用它,这个你肯定知道,因为小美用她最后的一丝力气跳入了大海,从而挽救了两个男孩的生命。但她自己呢?流血过多,应该不能再活了吧。

 

一句结尾

我又要去捉海妖了,这次出发的村民,更多。

 

某人 林

Occupation